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2〕42号)中“政策加分”相关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1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名初审、招生办复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汇总审核,现对符合政策加分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15444名,其中同时符合两项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842名。
(一)阿里、那曲户籍考生11175名;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339名;具有区内高海拔四类及以上县校初中三年学籍考生785名;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驻藏部队军人子女,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考生43名;驻藏消防救援在职人员子女考生5名;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烈士子女0名。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同时符合上述多项的不累计加分)。
(二)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考生3066名;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24名;全国公安(司法)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考生3名;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4名。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同时符合上述多项的不累计加分)。
(三)同时符合上述(一)、(二)项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西藏高中班(校)优抚对象,后续按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司法部)转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考西藏高中班(校)使用考试总分投档录取,政策加分不计入录取成绩;报考其他高中阶段学校使用特征总分投档录取,政策加分计入录取成绩。
二、公示时间
7月20日22时至8月3日22时
三、公示方式
(一)西藏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地址:http://zk.zsks.edu.xizang.gov.cn:8082 (信息公示栏目)
(二)西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地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
(三)西藏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
四、举报受理
受理单位: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举报电话:0891-6650167
举报邮箱:ksyczzzb@163.com
通信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8号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或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意见内容须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属单位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署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82/124/4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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