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直各工考站: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5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管理

按照省人社厅做好“放管服”工作的要求,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继续推行“简政放权、过程自主、报备监管”的分段式考核管理模式,真正做到审核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根据考核管理权限,市人社局负责全市技师和市直单位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工作,各县(区)负责高级工及以下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工作。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工考站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68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陇南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实施方案》(陇人社发〔2016〕204号)和《陇南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公告》的有关规定抓好培训考核工作。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理论培训要紧跟时代步伐,突破传统、与时俱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强国”平台理论、防疫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同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纳入培训考核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工勤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工勤人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公共服务需求。

三、报名时间

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报名,采取市、县(区)现场报名的方法分级报名、分级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市直单位技工报名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12号窗口,各县(区)技工报名由各县(区)人社局自定地点。

(1)市直单位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5月20日。

(2)各县(区)报名备案时间:各县(区)人社局报名结束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在202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上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核备案。

(3)市人社局将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汇总,并于2022年5月底前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四、报名要求

所有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1)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工资档案、技术工人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级工申报技师时,请携带学籍档案原件。

(2)须带蓝底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一份并附电子版,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加注意见,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3)凡是借调到公务用车平台工作的驾驶员,在报名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时,须经所在单位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考核同意,并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加注意见,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关于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3、陇南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公告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陇南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68号)、《关于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57号)及《陇南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行“简政放权、过程自主、报备监管”的考核办法,现将我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符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工种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为:《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修订目录(试行)》(见附件1)。依据工种修订目录,整合归并工种工勤人员,按归并后新工种参加考核;取消工种工勤人员,按现从事工种或相近工种参加考核。

三、 申报条件

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的。

2、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15年,参加工作时间为2007年及之前,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13年,参加工作时间为2009年及之前,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10年,参加工作时间为2012年及之前,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3、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25年,参加工作时间为1997年及之前,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3年,参加工作时间为1999年及之前,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参加工作时间为2002年及之前,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4、申报技师条件

(1)工作年限满30年,参加工作时间为1992年及之前,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参加工作时间为1997年及之前,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参加工作时间为2002年及之前,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或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4)根据国家规定,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工勤人员,经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技师考核工作年限要求可提前5年。

5、特殊情况

企业整体划转、调入和军队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可以申报中级工考核。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未解除的工勤技能人员,不得申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市直单位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5月20日,报名地点在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12号窗口。

(2)各县(区)备案时间:各县(区)人社局报名结束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在202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上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核备案。

(3)市人社局将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汇总,并于2022年5月底前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4)根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及收费标准(附件2)。分等级、按工种收取培训考核费用,培训考核费用由报考人员直接交到非税专用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2、报名要求

所有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1)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工资档案、技术工人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级工申报技师时,请携带学籍档案原件。

(2)须带蓝底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一份并附电子版,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加注意见,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3)凡是借调到公务用车平台工作的驾驶员和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的工勤人员,在报名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时,须经所在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同意,并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加注意见,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

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培训、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各县(区)人社局负责本县(区)所有申报晋升技术等级人员的资格初审和除技师以外人员的资格复审及合格人员的确定、公示、发文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对拟合格技师的资格复核和市直单位申报晋升技术等级人员资格的初审、复核工作。

4、准考证领取

申报技师和市直单位申报晋升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的准考证在市各行业工考站领取。各县(区)申报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人员的准考证由各县(区)人社局印制准考证并确定领取地点。

5、考核费用分配

按照省人社厅甘人社通〔2015〕68号文件规定,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费用包含报名费、培训费和考核费。各县区报考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报名费、培训费和考核费均由各县区留用支配,报考技师的费用全部上缴市人社局用于培训和考核。全市报考技师和市直报考高、中、初级工的《理论考核》由市人社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和阅卷。

五、培训和考核

1、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理论培训要紧跟时代步伐,突破传统、与时俱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强国”平台理论、防疫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同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纳入培训考核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工勤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工勤人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公共服务需求。

2、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由市、县(区)人社局按培训考核职责分别组织实施,时间统一安排为2022年6月初至6月底,具体时间以各县区人社局和市直各行业工考站通知为准。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全市报考技师和市直申报高、中、初级工的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各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本县区申报高、中、初级工的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采取现场考试、现场打分、考生签字、现场公示的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的,须在考试结束三日内公示考试成绩)。各县(区)和市直各工考站于成绩公示结束后三日内分工种、分等级将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上报市人社局(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Excel电子版刻录为光盘)。

3、理论考核

(1)考场设置

《理论考核》按培训考核权限分别由市、县(区)组织实施。全市报考技师和市直单位申报高、中、初级工的技术工人由市人社局组织考试,各县(区)申报高、中、初级工的技术工人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考试。《理论考核》要选用标准化考场,每个考场安排30个考生,按标准化考试统一要求进行设置。

(2)考核时间

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

六、合格人员划分

1、划分原则

(1)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将考试成绩、合格比例、合格人员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按分工种、分等级确定合格人员的原则,对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者,按参加考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3)采取技师全市统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工种按比例确定和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县(区)、分工种按比例确定的原则。

(4)确定合格人数出现非整数时,采取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原则。

2、合格比例的确定

根据省人社厅甘人社通〔2015〕68号文件,按照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各占50%的比例,市、县(区)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权限确定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工种、分等级确定合格人员。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实际操作考核成绩×50%+理论考核成绩×5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理论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合格比例分别为:

(1)技师按照参加考核人数的40%分工种确定合格人员。

(2)高级工分别按照市直和各县(区)参加考核人数的70%分工种确定合格比例。

(3)中级工分别按照市直和各县(区)参加考核人数的80%分工种确定合格比例。

(4)初级工分别按照市直和各县(区)参加考核且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者人数的100%确定合格比例。

(5)人数较少工种合格率标准确定。报考各等级1至2人工种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者均确定为合格,报考3人及以上的工种按比例确定。

(6)对当年(即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者即可确定为合格,临近退休政策照顾人员不占各等级合格比例。

七、公示及发文

市人社局负责全市报考技师和市直申报高、中、初级工的实际操作成绩、理论考核成绩、综合成绩、拟合格人员的公示和发文;各县区人社局负责本县区申报高、中、初级工的实际操作成绩、理论考核成绩、综合成绩、拟合格人员的公示和发文。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岗位证书办理及工资兑现

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办理《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资格证》。办理岗位证书时,需提供合格人员工资档案原件、低一级岗位证书原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技师合格的人员,携带学籍档案原件)和《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

取得《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资格证》的机关(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合格人员,从2022年1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核准的工勤技能岗位数额内,按岗位设置的统一要求,从聘任备案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九、监督检查

为保证本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工考站要严格执行《考生违纪处理规定》,规范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其违纪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发现涉考的各类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十、认真做好考核场所防疫工作

各县区人社局和市直各工考站要按照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疫情况防疫指南,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要积极配备防疫物资,做好考核场所防疫工作,同时要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工作人员和考核人员健康监测,要制定详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培训考核工作中出现突发状况的应对工作。

附件:1.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修订目录(试行)

2.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及收费标准

3.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

4.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www.longnan.gov.cn/4455561/64028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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