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财政部统一部署,《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相关工作的通知》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上公布,请有退费及调转意愿的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看具体内容。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操作指南》(见附件)。2022年度初、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近期随时关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
附件: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操作指南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务中心
2022年7月4日
原文地址:http://czj.beijing.gov.cn/ztlm/kjzy/tzgg/202209/t20220902_2807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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