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内蒙古会计网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月26日至28日顺利举行,我区少数考生因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被隔离管控未能按时参加考试。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相关公告精神,根据我区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拟为考生向财政部考办“申请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现将具体安排告知如下:

一、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8月26日-28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期间(8月26日-28日)考生本人处于隔离管控状态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隔离管控证明或集中隔离点解除隔离证明)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隔离管控时间须覆盖考试时间。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2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考生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不实资料的考生,将按规定追究考生相关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4192596、4192597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gacc.cn/zzq/news9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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