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辽宁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各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公告(详见附件1-14)。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
会计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组织考试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犯罪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一经发现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详见附件15),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czt.ln.gov.cn/czt/lnhjw/czjks/202209081049573948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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