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已于7月23-30日举办,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暂缓组织考试。本着“考生至上,应考尽考”的原则,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定于10月28-31日为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另行组织一次考试。为确保广东考区考试工作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10月29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10月30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2.其他专业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10月28、29、30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备注: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10月31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二、考生范围
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范围: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作出组织考试决定的考点,上述考生可向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后,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作出不另行组织考试决定的考点,上述考生向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经核查后可保留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科目成绩,在报名参加2023年度考试时进行滚动管理。
上述考生须于9月29日前向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经核查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或进行成绩滚动管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考点政策制定以及考生资格条件核查由当地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请考生留意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通知。
三、准考证打印
符合参加本次考试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31日期间(系统开放时间每天8∶30-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军队考生准考证由军队单位于10月24-26日期间至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统一领取。
四、考前准备
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要求提前进行健康监测、准备防疫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防护用品;考前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交通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考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健康和身份信息查验。
五、成绩查询和成绩单网上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和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咨询电话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原文地址:http://www.gdwsrc.net/contents/15/4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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