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为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沈阳市政府和锦州市政府决定,停止原定于9月23日至25日在沈阳和锦州考区组织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将为相关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感谢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 024-22866188,67989751
锦州市财政局 0416-3145813
省注师考办 024-23496707,23496703
辽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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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cpaexam.cicpa.org.cn/files/articlehtml/statichtml/03/0000018345C633A8ADE4D59D1342D4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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