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期举办沈阳考点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及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沈阳考点考生: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按期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

地点:沈阳考点设2个考站,考生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校内不提供停车位。

序号

考站名称

地址

1

辽宁开放大学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

2

辽宁意众考试运营中心

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二街40-9号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10月31日8时至11月6日13时期间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前需认真阅读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打印后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安全承诺书》。

三、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人员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有前往过低中高风险地区记录,有考前10日内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或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7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站,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出示辽事通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准考证、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度),有序进入考场。域外来沈考生,按现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9号通告,实施“落地即检”和“5天5检”,即抵沈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截图保存,入场时一并提供连续5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他要求详见《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请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疫情动态和最新防控政策,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考试防疫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沈阳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指导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8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考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一)做好考前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所有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含监考员、医疗卫生、后勤、保卫保障人员、督察员、巡考员等,下同)和考生,考前必须开展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并与属地卫健疾控部门对接核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1),交考站备案,备案材料保留至考试结束后21天。

(二)做好考前健康状况监测

 1.做好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监测。

(1)考生于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考试当天须凭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入场进行考试。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7日内有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10日内有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隔离管控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考生需提供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域外来(返)沈考生,按沈阳市现行政策,实施“落地即检”和“5天5检”,即抵沈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聚餐、不得聚会、不得去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外出的,做到“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高中低风险区和其他重点地区涉疫人员,积极配合属地政府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在符合考站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参加考试。

(5)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场所码”和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域外考生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连续5天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站、考场。

(6)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特殊情况考生的考试安排见《考场疫情防控相关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附件2)。

2.做好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

(1)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工作。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考前7日内有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10日内有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隔离管控的,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

(2)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7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经核酸检测)和其他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相关工作。考前填写好《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检查记录表》(附件3),由考站按规定留存。

(3)考前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全程疫苗接种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如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均应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全程接种超过6个月的,应接种“加强针”。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需提供由考站所在地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可在此基础上强化涉考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所有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7天和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凡筛查发现考前7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考站和考场考前防疫准备工作

1.设置健康扫码查验标识。考站应提前设置健康扫码、场所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标识,根据当地防疫部门的统一部署,对所有进入考站考场的考试参与人员均要求进行健康、场所扫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

2.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站根据实际情况在考站或考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相应足够的体温检测人员,对所有进入考站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原则上使用水银体温计为应试人员测温,对体温异常的考生如实登记《体温异常应试人员情况记录表》(附件4),测温三次,且三次测温时间间隔5分钟以上,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同时,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考站内为正常考生设置的普通考场和入场通道等,应与为特殊考生安排的备用隔离考场、防疫专用特殊通道等严格分区管理。备用隔离考场及配套专用通道、物品存放区域等要醒目标识,与普通考场相关区域物理隔离,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人员、设施、物品等不得接触、交叉和混用。确需接触、交叉和混用的,必须经专业部门消毒。

考站要做好考站内人员和设施物品防疫分区管理工作,考前要对考场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预防性消毒,备用隔离考场和临时隔离观察室防疫物资准备充足,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3.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或考务办公室,配备考站防疫包,并在门口做好明确标识。备用考场内需要准备2-4台考试用机用于防疫应急处理,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数量不足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

4.设置临时隔离室。各考点要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应搭建在考站大门外。保障医用防护服、N95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设置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考试当天有异常症状者,经研判需隔离并就医的,第一时间送至临时隔离室,然后通过120救护车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5.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站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额温枪、速干手部消毒剂、消毒湿巾和防疫包等。各考站要按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部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6.科学布置考场。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

7.做好考前消毒。考前一天对考试相关区域进行必要的消毒;对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封场防疫工作结束后,考站应与考试服务方督考人员共同对各项防疫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并填写《疫情防控自查登记表》(附件5)。

(四)加强考前健康教育

考试前,省知识产权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公告,提高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考生和考站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五)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考站应提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防疫工作培训。各考站至少于考前1天完成考试防疫常识和操作等内容的培训,开展必要的工作演练,确保考试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处置流程,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考站入口处管理

考站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和防疫信息核验点,所有进入考站的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引导应试人员保持距离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避免聚集。

所有考生进入考站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考试准考证;3.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有域外旅居史的考生请提前5天来沈,并提供连续5天的沈阳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及“场所码”绿码;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并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第三次仍不合格的,须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巡考人员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二)加强进出考场人员的个人防护管理

考生进入考站、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站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三)做好考试场所的消毒、通风工作

每天在考试前一小时对考场、考场外公共区域(包括:洗手间等场所)完成一次规范消杀;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场外公共区域再完成一次规范消杀;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保持考场、考务办公室、考场外公共区域自然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四)加强考试期间的交通管理

省知识产权局和机考服务商要提醒考生赴考站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站,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站,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三、做好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建立医疗机构与考站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由考站当地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站)所耽误的时间,经巡考人员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四、做好考试散场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有序错峰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站根据考场分布楼层,组织应试人员分批、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站,不得在考场附件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考试实施期间考站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二)做好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用品的处理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草稿纸、物品等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考务要求,单独记录、封装消毒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物品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五、其他工作要求

组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防止疫情输入,确保万无一失。

省知识产权局与属地政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按照省、市防指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考试日程。对组考防疫工作环节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当地防疫工作要求执行。

 

附件:1.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2.考场疫情防控相关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

3.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检查记录表

4.体温异常应试人员情况记录表

      5.疫情防控自查登记表

原文地址:http://agent.cnipa.gov.cn:8000/sipo/register/NewMsg.action?naID=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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