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石人社字〔2021〕54号)文件规定,现对符合申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房租水电费补贴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如无异议,按规定报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账户。
监督电话:86689112
附件:2022上半年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申领明细表
2022年10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rsj.sjz.gov.cn/col/1505457347148/2022/10/21/1666334318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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