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社函〔2022〕31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市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18〕62号)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自委人才办〔2022〕25号),为做好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本次评选拟选拔带头人选30名,后备人选60名。
推荐范围: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均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在职专家中推荐评定。
推荐条件: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条件按照《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执行,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文件及解读”栏目查询。
关于向基层倾斜:根据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川组通〔2020〕13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贡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自人才〔2019〕4号),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向我市区县所属单位、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全市社会组织倾斜。
关于向抗疫一线倾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的六项措施>的通知》(自委组通〔2020〕10号),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向我市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倾斜。
二、推荐方式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由各区(县)政府、市级主管部门、中央、省在市单位主(代)管部门、市学术和技术团体负责推荐,市科协、市社科联可组织推荐所属学术技术团体人选,不受理个人申请。其中,非公有制单位人选,由单位所在的区(县)政府或所属市学术和技术团体组织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突出重点。围绕“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目标,聚焦现代产业城市、军民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中心任务,将航空与燃机、电子信息、新材料、能源化工、节能环保、文化旅游、食品加工、灯饰照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培养产业和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农业等领域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了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二)强化责任。推荐人选须客观真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要确保本人申报材料和有关信息真实准确。推荐人选工作单位要本着对个人和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实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要对其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审查,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查,明确结论。推荐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查推荐人选材料及资格,确保推荐程序合规、推荐材料要件齐全、推荐人选符合标准条件,要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疫情防控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各单位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出现党风廉政或违法违纪问题、调离自贡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申报渠道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掌握。
四、相关待遇
(一)“带头人”是我市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入选人员管理期4年,管理期内享受每月500元的岗位激励及其他相关待遇。
(二)“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申报评选“市带头人”,入选后资助资金按最高金额发放,不重复领取。
五、推荐材料
请各区(县)、市级主管部门(团体)和单位统一汇总本地区、本领域的推荐名单和以下材料(含电子档),于2022年10月1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仅报送纸质材料,并由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一)区(县)政府,市级主管部门(团体),中央、省在市主(代)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1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1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公示及听取同行专家、有关方面意见情况,推荐人选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成就及服务基层等情况。
(三)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5份,A4型纸双面打印。
(四)《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1份,A3型纸单面打印。将推荐人选按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等6个学科、专业领域归类排列。
(五)有关附件材料3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及骑缝章)。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2.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市厅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取得的人才称号(限国家、省部级、市厅级称号)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上述材料除附件材料为复印件外,其它材料均打印,且为签名盖章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推荐单位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已核实其真实性,此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推荐表》中的“个人诚信承诺”一栏需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
每个推荐人选(一)至(五)所列材料须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六)推荐材料电子版:
1.推荐函(PDF格式)。
2.《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PDF格式和EXCEL格式)。
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杨维、黄叶灵,电话:2205684,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428号,邮箱:zgrsjzjk@163.com。
附件:1.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
2.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科、专业目录
3.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两用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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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doc (132.0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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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科、专业目录.doc (60.5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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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两用表).doc (31.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