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停考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四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闽考院自〔2022〕14号)精神,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本科,050301)专业从2023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经与主考院校协商,现就做好该专业停考后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于该专业原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学位授予受限,从即日起,该专业所有在籍考生的主考院校调整为华侨大学。

二、在该专业“扫尾”考试期间,考生需参加由华侨大学组织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

三、从2022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开始,符合毕业条件考生由华侨大学颁发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学位申请条件详见华侨大学成教院官网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3日



原文地址:http://www.eeafj.cn:80/zkgsgg/20221107/12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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