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拟录以下 2 位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聘单位 |
拟聘岗位 |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
总成绩 |
1 |
刘泽明 |
男性 |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
精神科医生 |
上海市民政局 |
大学本科毕业 |
学士学位 |
上海莱康海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马鹰昊 |
男性 |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
影像科医生 |
上海市民政局 |
大学本科毕业 |
学士学位 |
上海市工人疗养院(上海市职工康复医院) |
合格 |
监督(举报)电话:63218295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2日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rsj.sh.gov.cn/tnprygs_17409/20221115/t0035_1411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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