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职位未达开考比例,予以取消。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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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有效报名人数 |
核减或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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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市人社局 |
61 |
劳动争议仲裁院一级科员(参照管理) |
1 |
1 |
取消 |
镇江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gwykszl/202211/5fa328faae464903ab4eb41a4ef33d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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