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北京地区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北京卫生人才网
各考生: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 号)和《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2〕1号)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2022年12月14—2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22年12月15—30日期间进行报名确认工作,为保障工作人员及考生人身安全,减少聚集所带来的防疫风险,本年度北京考区采取线上、线下双模式进行报名确认,考生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栏查询各考点详细审核工作安排。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各考试报名机构要认真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三、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3年4月8日至9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批次 考试科目 时间
4月8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4月9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原文地址:http://www.bjwsrc.cn/hhrnew/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83&id=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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