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96号)要求,经过全市各级人社部门逐级评选推荐和省评选表彰办公室初审反馈意见,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含备选)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选)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潘子琦 亳州市涡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2.葛 璞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劳动保障局九级职员
3.陈 彪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主任
4.吴海斌 亳州市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558-511922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58-5132281;0558-5132220(传真)
通讯地址: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市人力资源保障大厦
附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rsj.bozhou.gov.cn/News/show/570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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