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
三、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处理情况。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4628916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5日
原文地址: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15161737.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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