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对象依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6: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宿州市通济一路南翔云集10号楼南区5楼527室)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实施。受疫情影响本次体能测评仅测试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面试通知书将根据考生体能测评结果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现场发放。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9日
原文地址:https://rsj.ahsz.gov.cn/rsks/rsks/193418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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