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自治区各考区2023年2月15日启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考试成绩合格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原件,按照报考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领取证书。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审核并领取。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资料原件。
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地区)领取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如下: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取得技术资格人员入库备案功能备案后,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gacc.cn/zzq/news10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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