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福建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下午15:00,由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单位负责公布考生初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或招生单位公布的网站进行查询。
二、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向其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成绩复查具体办法详见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www.eeafj.cn:80/ykgsgg/20230216/12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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