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泸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来源:泸州市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泸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上午7:50前到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江阳区星光路8号)大厅集合参加体检抽签。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如未上交,按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服药等)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6.体检费自理(约500元,按实收取)。
  7.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815885fd1bdf435abc0b915cf7b251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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