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3-02-25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一、我省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3年3月4日至6日举行。

二、考前请考生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往返考点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三、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在考场内按指定位置就座。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下同),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入场时两次测量体温均高于37.3℃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期间备用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普通考场的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五、考试结束后,请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230224_42445_gE693CaK8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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