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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8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260分。

(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文化科总分100分。

(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文化科总分85分。

(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

文化科总分90分。

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7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术科175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60分,音乐术科15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60分,美术术科155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55分,舞蹈术科1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7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eea.gd.gov.cn/ptgk/content/post_4133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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