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举行2023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语类专业口语、口译实践课程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语、口译实践课程考试时间定于4月22日上午举行。

  考核方式:计算机“人机对话”形式

  考核地点: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2号)

  一、时间安排

批次

课程名称

 考生入场时间

开考时间

结束时间

1

    英语口语(4579)

4月22日

09:30

10:00

10:30

2

日语口译(4706)

4月22日

09:30

10:00

10:30

3

 英语口译(4576)

4月22日

10:45

11:15

11:45

4

日语口语(二)

(4705)

4月22日

10:45

11:15

11:45

5

 日语口语(4981)

4月22日

10:45

11:15

11:45

  注意事项:考生入场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二、考生须知

  1. 参加考试须确保证件材料齐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材料包括:①有效身份证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②填写完整的《健康卡》(见附件)。
  2. 2023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语、口译实践课程考试将采用计算机“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要求测试相关设备,确保计算机听音、录音功能的正常使用。
  3. 进入考试区域后,考生须调整坐姿、佩戴好耳麦(要特别注意耳麦佩戴的正确方法)。
  4. 在试音测试阶段,考生须根据个人适应音量大小,自主调整系统播放音量,直至合适。
  5. 通过测试环节后,等待考试指令。
  6. 在答题或答题结束数据上传过程中,如果计算机正在处理信息,出现等待界面时,考生须耐心等待,不得擅自做其他无关操作。
  7. 考试结束,系统显示“试卷提交成功”,考生方可退出系统,按照监考员统一指令,离开考试区域。

  三、诚信考试

  1. 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系统流程要求进行操作,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参与替考、不参与舞弊等违纪活动。

  2. 考试系统会实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进行身份比对,如发现身份不一致现象,将视为考生出现违纪行为,市自考办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023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语、口译实践课程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原文地址:http://www.zhaokao.net/zxks/system/2023/04/12/0300060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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