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调整的公告
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已于4月23日晚12:00结束。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经学校研究,作出如下调整:
“舞蹈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教师”岗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影视戏剧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教师(一)”岗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并将此岗位“招聘人数”调整到“影视戏剧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教师(二)”岗位,调整后的“影视戏剧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教师(二)”岗位的“招聘人数”为3人。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3年5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www.impta.com.cn/xinwenkuaixue/202351119040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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