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各位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5月6日至10日参加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的通知》要求,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通过面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7:30持身份证一张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费男性500元、特警职位585元女性580元),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一楼门诊大厅集合(西宁市南山东路166号,南山路与湟中路交汇处)。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因无停车场地,请勿带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议的,允许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治考察环节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请在青海人事考试网公告中查询。

联系电话:0971-8293376

附件: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列表:

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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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39b5a7c4f8b786de596586d0104fe0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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