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目前已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5月16日10:30正式开始(北京时间)。

2.兽医技术岗人员面试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2188号红光雅居D区3号公建楼一楼(兵团质量技术评价中心会议室)。

3.畜牧技术岗人员面试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2188号红光雅居D区7号公建楼一楼(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会议室)。

三、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线下答辩的方式。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面试结束后,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yj.xjbt.gov.cn/)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要求

1.面试当日,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开考前20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通讯工具、复习资料及随身物品等自觉交工作人员处集中存放。

5.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请考生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及兵团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考生,须手写放弃面试声明并提供给招聘单位。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991-4690271


附件:1.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2.考生面试注意事项.doc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

2023年5月5日


原文地址:http://btpta.xjbt.gov.cn/c/2023-05-08/82785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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