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现对部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进行取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招(选)聘单位 | 招(选)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原招(选)聘人数 | 核减数 | 最终招(选)聘人数 | 备注 |
1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 | 自然资源管理 | 02 | 1 | 1 | 0 | 取消 |
2 | 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 | 资源保护 | 22 | 1 | 1 | 0 | 取消 |
3 | 丽水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心 | 安全管理 | 32 | 1 | 1 | 0 | 取消 |
4 | 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项目管理岗工作人员 | 35 | 1 | 1 | 0 | 取消 |
请报考上述岗位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改报(咨询电话:0578-2091237),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报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rsj.lishui.gov.cn/art/2023/5/10/art_1229574716_5110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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