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曾志成等4名同志到长安镇事业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长安镇党建工作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11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长安镇党建工作办
受理电话:0769-85533913-817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
邮编:523000
长安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原文地址: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nprygs/content/post_4002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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