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公告》相关规定,经公开招聘规定的程序,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拟确定李艳华同志(详见附件)为第二批聘用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至5月26日)。
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5月26日18时前寄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政治部(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广西南宁市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政治部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71-5636698;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560121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第二批拟聘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第二批拟聘人员名单 | ||||||
序号 | 岗位 | 招考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1 | 23013 | 教师岗(八) | 李艳华 | 女 | 本科 | 学士 |
原文地址: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3/8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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