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 “心理健康教育”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学科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日前印发《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 2017 〕41号),要求全国除内蒙古、西藏、新疆地区外已经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区、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在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新增学科的面试暂由各试点省(区、市)和部属师范大学自行命题和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全国统一命题。

根据教育部要求,青海省在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将同步增设相关考试学科。

特此通告

 

青海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www.qhjyks.com/ztzl/skksz/qgzxxjxzgks/2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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