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许呈旭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义,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从2023年 7月24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595-28386620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组织部,0595-22355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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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及代码 |
职位及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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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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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34026) |
五级检察官助理(01) |
许呈旭 |
男 |
340263301100809 |
宁波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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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原文地址: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qz/klbulletin/ad453c61-50c1-47bf-bc2a-a5c3519d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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