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51号)精神,经单位申报、属地推荐、专家评估,现将初步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评价机构最终评价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72-2276356。
2024年7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rsj.anyang.gov.cn/2024/07-12/2442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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