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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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6〕37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我省2016年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情况, 2016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7分。

基层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5分。

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7分。

基层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4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9月2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53-538FCECBFC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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