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等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等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和答辩评审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24号)要求,经与相关部门共同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及申报范围
职称评审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和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等职称改革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天水市中小学教师等四个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办法》(天市职改办发〔2022〕1号)和《天水市民营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天人社发〔2022〕125号)精神,充分激发和释放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壮大各行业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我市辖区内符合申报晋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工程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人员,均可申报晋升全省有效或基层有效高级职称。鼓励业绩突出的基层人才申报全省有效职称,但申报人在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报全省有效职称和基层有效职称。
二、时间安排
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从8月25日24时开启,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10月31日前完成各级审核反馈工作。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考核推荐和公示工作,申报人员和各部门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公示、审核、反馈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要尽力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9月30日24时之前完成个人申报。申报人因操作原因使用了“一键删除”键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重新申报,9月30日24:00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从11月份起,我市将分系列组织召开副高级职称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
三、申报评审方式
我市中小学教师等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视频答辩、网上评审。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须使用职称系统,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按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进行。
四、申报要求
(一)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计算截止到今年9月30日,该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二)任职年限。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今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三)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四)论文标准。论文应当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省人社厅已购买了“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免费使用,在职称信息系统自动查重,不接收任何其他渠道的查重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论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五)贯通领域。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职〔2022〕132号)及《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21〕9号)之规定,高技能人才在贯通领域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
(六)倾斜基层。职称评审继续向基层“三长两突出”(基层工作时间长、任职时间长、任一级岗位时间长和任现职前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人员倾斜,特别注重向临近退休人员倾斜,让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做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
(七)资料上传。8月,省人社厅对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要做好职称申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将本人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任中级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明、业绩贡献和成果等证明材料及所有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全部扫描上传至相应栏目内,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标准业绩最优、其他备选业绩”。系统功能优化后操作指南可点击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查看(http://www.gszcxt.cn/zcxt/indexzsnr/indexLmlb?lxid=8)。个人基本信息模块中手机号码应填写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以便在“钉钉”视频答辩中准确连线。
(八)其它要求。严格落实“凡晋必下”,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天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基层经历登记表》(附件1),并上传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审查”栏。县区申报人员由县区职改办出具空岗证明加盖公章,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核实岗位出具空岗证明加盖公章,与《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同时扫描上传至“其它业绩审查”栏。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区职改部门按规定时限完成材料审核后,及时汇总上报《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srsjzcglk@163.com。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监管个人诚信申报。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承诺制度,要求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承诺,并填报上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
2.明确权限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做到申报人员所有有效业绩应报尽报,各级审核过程中不再进行业绩材料补充。用人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和评价标准,对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出业绩分类意见。县区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准确评定业绩分类等次。市职改办对业绩分类进行复核审定后提交评委会,业绩分类等次和答辩成绩共同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服务。市、县区职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按照职称改革相关要求,确保职称申报信息公布、条件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体、程序不符合规定等的,一经发现、举报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职称评审“黑名单”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接此通知后,请各县区各单位及时向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公示、申报、审核等工作,并及时推荐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1.附件1:天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基层经历登记表.xls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ianshui.gov.cn/rsj/info/1341/72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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