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来信、来电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若所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其资格。
反映问题电话:(0951)5099016、5099068
来信请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收(邮编:750001)
附件:2023年宁夏从在职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xpta.com/sydwzk/202401/t20240129_4988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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