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 “1+N”补充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6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

“1+N”补充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

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二、考察相关事宜

卫生健康系统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市精神康复医院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卫生健康系统应聘人员:

时间:2024年7月22日;

地点:市卫健委五楼501室;

联系电话:0474—8324039 ; 0474-8303202。

2.市精神康复医院应聘人员:

时间:2024年7月22日;

地点:市民政局1308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永安路中段西侧);

联系电话:0474—8300753 ; 18947855599。

(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三)考察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察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部门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及其他相关要求材料进行审阅。

2.应聘人员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于考前到对应考察单位办理

3.考察具体事宜由考察部门确定,应聘人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察递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后续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1、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x

2、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材料清单.doc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wmpta.org.cn/article/5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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