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选才用才视野、促进非共识性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南京市关于高层次人才举荐的工作方案(修订)》有关规定,现予启动我市第四批高层次人才举荐工作。即日起,我市举荐委员可对照相关规定及条件接受人才自荐、有关方面推荐并自行考虑决定举荐对象,相关人才可填写《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举荐委员自我推荐(举荐委员联系方式见附件2)。举荐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
附件:
1.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申报表
2.南京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委员联系方式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点击下载:附件
原文地址: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211/t20221109_3748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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