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家属(曾慧362322********8120):
经查,参保人陈宇(身份证号:360502********0051)于2022年4月死亡,其存在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我中心于2024年8月14日向您作出《追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余社追字〔2024〕A1号)。因本单位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一、你(家属)姓名:陈宇,身份证号:360502********0051,因2022年4月死亡,根据《关于将尚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列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87号)相关规定,企业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情况下才能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你(家属)存在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情形。
二、请你于2024年11月15日前到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养老待遇科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多领的90324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金额以办理手续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为准)退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开户户名: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毓秀支行
银行账号:191704858237
附言(必填):退还陈宇多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若对上述所列情形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死亡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新余市社保中心进行陈述,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权利。
四、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指模)的委托书。
五、在限期内未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们将按《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对你开展待遇稽核检查,涉嫌欺诈骗保的,将移送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8001室(养老待遇科)          
联系电话:0790-6736826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原文地址: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4-11/06/content_82a133d1fd094130a7440eb646b0c92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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