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教考院函〔2024〕79号)要求,现将《202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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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www.eeafj.cn:80/zkgsgg/20241112/13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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