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精神,新余市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香溋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百涛职业培训学校、新余高新区首佳就业帮扶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卫民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惠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天工方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携程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洁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万家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计10家培训机构,于2024年6月23日-2024年11月4日之间举办了18期就业技能培训班,培训人员492人,因考核不合格,旷课次数超过6次以上,剔除培训人员32人,培训合格人员460人。
此次就业技能培训利用远程监控的方式进行全程监管,2024年8月12日前,上下课采用人脸打卡考勤方式,2024年8月12日后上下课采用手工签到考勤方式,我中心对这18期培训班的开班、结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严格审核了培训视频资料台账。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规定,对参加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上浮20%。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同时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江西省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10号)文件精神,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美容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砌筑工、保育师、计算机维修工、养老护理员在重点产业目录内,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10家培训机构补贴金额共计52.264万元。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90-6736857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4-11/14/content_3245c1b31862439cbee27331a10a53f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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