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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5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一、统考成绩说明

(一)各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成绩按照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统考成绩总分保留2位小数。

(二)艺术类统考类别各考试科目成绩折算方法

1.音乐类

(1)公布的乐理成绩=乐理评分分值×0.15

(2)公布的听写成绩=听写评分分值×0.3

(3)公布的视唱成绩=视唱评分分值×0.15

(4)公布的声乐(器乐)成绩=声乐(器乐)评分分值×2.4

(5)公布的声乐(器乐)主项成绩=声乐(器乐)主项评分分值×1.65

(6)公布的声乐(器乐)副项成绩=声乐(器乐)副项评分分值×0.75

(7)音乐教育类兼报音乐表演类时,公布的声乐(器乐)兼报成绩=音乐教育类的声乐(器乐)评分分值×2.4

2.舞蹈类

(1)公布的舞蹈基本功成绩=舞蹈基本功评分分值×1.2

(2)公布的舞蹈即兴成绩=舞蹈即兴评分分值×0.3

(3)公布的舞蹈表演成绩=舞蹈表演评分分值×1.5

3.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公布的文学作品朗诵成绩=文学作品朗诵评分分值

(2)公布的命题即兴表演成绩=命题即兴表演评分分值

(3)公布的自选曲目演唱成绩=自选曲目演唱评分分值×0.5

(4)公布的形体技能展现成绩=形体技能展现评分分值×0.5

4.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1)公布的形体形象观测成绩=形体形象观测评分分值×1.5

(2)公布的台步展示成绩=台步展示评分分值×1.2

(3)公布的才艺展示成绩=才艺展示评分分值×0.3

5.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公布的文学作品朗诵成绩=文学作品朗诵评分分值×0.5

(2)公布的命题即兴表演成绩=命题即兴表演评分分值×0.5

(3)公布的叙事性作品写作成绩=叙事性作品写作评分分值×2

6.播音与主持类

(1)公布的作品朗读成绩=作品朗读评分分值

(2)公布的新闻播报成绩=新闻播报评分分值

(3)公布的话题评述成绩=话题评述评分分值

7.美术与设计类

(1)公布的素描成绩=素描评分分值

(2)公布的色彩成绩=色彩评分分值

(3)公布的速写(综合能力)成绩=速写(综合能力)评分分值

8.书法类

(1)公布的书法临摹成绩=书法临摹评分分值×1.5

(2)公布的书法创作成绩=书法创作评分分值×1.5

(三)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公布的成绩中,-1表示缺考,-2表示违规。

(四)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总分为各类别相应考试科目公布成绩之和。

(五)如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类,相应主项、副项考试均须参加,否则音乐教育类考试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为零。

二、统考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4.nm.zsks.cn/BaseStudent/),依次点击“高考”→“成绩查询”→ “艺术类考生成绩查询”,点击[查询]进行查询。

三、统考合格分数线

专业统考类别

专业合格分数线

音乐

音乐表演(声乐)

162

音乐表演(器乐)

155

音乐教育

170

舞蹈

188

表(导)演

服装表演

185

戏剧影视表演

172

戏剧影视导演

198

播音与主持

175

美术与设计(含美工设计类)

183

书法

183

统考合格分数线不分本专科,考生相应艺术类别自治区统考成绩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即为相应艺术类别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相应艺术类别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所举办的相应类别校考。待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时,结合确定的招生计划再统一划定艺术类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统考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按照《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成绩复核的公告》执行。

原文地址:https://www.nm.zsks.cn/kszs/ptgk/ggl/202501/t20250115_45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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