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18日(10个工作日)。
n在备注中标注“资格复审人员”的考生需要在报考市参加资格复审。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资格复审通过后再发证。
n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的监督举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疑义,请拨打举报电话:河北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地址(https://www.hebpta.com.cn/article?artId=10811&id=298)
n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n2025年2月7日
原文地址:https://www.hebpta.com.cn:8090/door/article?id=1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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