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文件要求,南京市2024年稳岗返还第二批发放单位名单已审核完毕,现对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740家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到3月7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502/t20250228_5085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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