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结构,支持鼓励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承担更多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切实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省属和市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属地原则在新余市人社局备案后,可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
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江西省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申请开班并审核通过的时间顺序分配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人数。
如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需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请到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开发与评价科咨询相关业务。
详细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仰天岗东大道623号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主楼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9008号房)
联系电话:0790-6736857
特此公告。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5日
原文地址: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5-03/05/content_72b294d2eff44221b9525602de6c3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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