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昆明市2025年
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的公告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2〕2号)要求,为做好昆明市2025年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地为昆明市或昆明市所属区县的医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以及经市场监督管理、民政和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2、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条件或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条件,在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方面具备技术优势;
3、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具备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4、遵守国家和省医疗保障部门、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药品、辅助器具价格政策;
5、遵守工伤保险条例;
6、医疗机构应在申报前与省、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完成医保服务协议签订;
7、愿意为工伤职工服务,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的协议管理;
8、具备按照工伤联网结算模式结算工伤医疗费用或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设备及人员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申请机构需提交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省、市医保定点协议;
4、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二)工伤康复服务协议申请机构需提交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省、市医保定点协议;
4、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申请机构需提交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4、假肢师、矫形器师职业资格证件;
5、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名册。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符合条件、愿意承担昆明市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任务的相关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二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103室
联 系 人:岳悦
联系电话:0871-63962285
原文地址:https://rsj.km.gov.cn/c/2025-03-13/4953750.s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袋鼠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未注明“袋鼠考试网”的文章均为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dsks@foxmail.com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