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88号),2025年3月28日起南京市不再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至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领取至待遇期满。

特此公告。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503/t20250320_5099617.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袋鼠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未注明“袋鼠考试网”的文章均为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dsks@foxmail.com予以更改或删除。

友情链接:脉拓宝
Copyright © 2020-2022 广西浆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dsks@foxmail.com
备案号: 桂ICP备2000018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