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从即日起到4月28日18时,考生须将有关材料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邮箱或传真(附件1)。考察时对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2.《遴选报名表》扫描件(PDF版);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PDF版);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扫描件(PDF版);
      5.加盖组织人事机关印章的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扫描件(PDF版);
      6.近期同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JPG格式);
      7.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扫描件(PDF版)。
      三、相关要求
      1.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手填《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遴选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发送《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同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遴选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考生,可与所报考遴选机关联系。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遴选情形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5月6日—8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告知原因并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遴选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5.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和调剂职位的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除以上两类职位外,其余职位面试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宜待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公务员二处
2025年4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www.impta.com.cn/linxuangwy/202542519121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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