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保山喜坪劳务有限公司: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的申请人张玉川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昆劳人仲字〔2025〕721号),由于本院在处理该案过程中采用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裁决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昆劳人仲字〔2025〕721号仲裁裁决书。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7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rsj.km.gov.cn/c/2025-07-23/5002800.s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袋鼠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未注明“袋鼠考试网”的文章均为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dsks@foxmail.com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