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0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水务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川渝高竹新区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83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5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部门(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部门(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推荐、审核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833号)要求开展。

三、纸质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县(市、区)水务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川渝高竹新区建设和市政管理局,按照行政辖区地申报原则,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8月25日18:00前,收集、汇总纸质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广安市水务局办公室305室(广安市广安区水电巷29号),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推荐要求:一是各申报人员,对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833号)条件和要求,认真填报,按时按质、客观真实提交申报材料。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者,由所在组织(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申报者,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三是各辖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精心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工作,并按职责和要求开展初审、公示和推荐工作,按程序推荐至辖区地所在水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详见《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833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安市水务局(陈强)

联系电话:0826-2603115

申报政策咨询:水利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28-86932499,028-61108029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3.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doc 

                       4.XXX市水利局关于推荐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5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函(供参考).doc 

 

 

                          

  

广安市水务局

2025年7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guang-an.gov.cn/gasrmzfw/zkxxx/pc/content/content_1950130695729307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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