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等原因,现将递补考察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1 |
0401059 |
2134040801228 |
二、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8月12日下午15:00-17:00至宿州市人社局事业科(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新区主楼219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纳体检费用400元(不接受电子缴费,请考生自行准备现金)。
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体检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空腹)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57-3027046。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rsj.ahsz.gov.cn/rsks/rsks/195816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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